【本報訊】衛生防護中心的科學委員會正研究是否調整子宮頸癌疫苗的注射指引,釐清疫苗效用。現時只有一款子宮頸癌疫苗獲准在港註冊,藥廠當初向衛生署註冊的資料說,疫苗只適宜為9至26歲女性注射,但藥廠最近公布,26歲以上女性亦適宜。衛生署發言人說,若醫生沒有跟隨疫苗資料注射,要承擔專業責任,市民注射疫苗後亦應定期做柏氏抹片檢查。
逾26歲有性生活者效用減
藥廠發言人承認,疫苗對26歲以上女性有效的數據,屬於階段性研究結果,只在一項國際會議上提及,未有正式刊載在醫學文憲。藥廠表示,稍後會將數據提交給美國藥物及食物管理局。
家計會近期亦收到市民查詢注射疫苗的適合年齡。發言人表示,疫苗對9至26歲未有性經驗的預防效用最大,預防率約7成:「通常我們會向她解釋,若過了26歲或已經開始了性生活,其實疫苗對其保護的效率是降低了,原本只是說有7成,如果再降低,可能去到4、5成,自己再衡量是否值得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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