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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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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斬保安員 容祖兒父候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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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祖兒父親(後)承認恐嚇超市保安員,押後宣判。圖為他昨與涉店舖盜竊的母親(前)出庭應訊。

 【本報訊】歌星容祖兒的父親容錦輝、祖母林慧貞同惹官非。容父為求幫助盜取值14元香口珠的母親脫身,涉出言恐嚇保安員,並揚言追斬他及搗亂店舖,兩母子同被控盜竊及刑事恐嚇罪。容父昨於荃灣裁判法院認罪,押後判刑;容的祖母則獲准自簽1千元,守行為1年;惟裁判官指,男被告恐嚇執行職務的職員,令案情更嚴重。

容祖兒的父親獲准以500元保釋至下月10日,待取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容祖兒的祖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盜竊罪,需於守行為期間不得干犯不誠實罪行,另繳200元堂費。

容祖兒無撰信代父求情

 容祖兒發言人表示不回應、不清楚她會否於判刑當日出庭支持父親;容祖兒亦未有為父親撰寫求情信,記者於庭外問及容父有否將案件告知女兒時,他只雙手合十,連番稱:「不作回應,多謝關心」;容祖兒患有抑鬱症的祖母因頭暈,於庭上先用手撐著椅背站立,獲裁判官恩准坐下時,亦不時用手托頭、緊閉雙目,精神欠佳。

祖母否認偷14元香口珠

 案情指出,報稱家庭主婦的首被告林慧貞(66歲)、次被告容錦輝(45歲)和其胞妹,於今年6月22日下午3時許,在葵涌一間超級市場內購物時,林慧貞被超市一名便裝保安員發現將兩包價值14元的草本精華香口珠放入手袋;3人其後付款離開時,保安員即於門外將林慧貞截查,當場起出未付款的貨物後,再帶她往保安室等候警方調查;稍後,容錦輝到場,催促保安員放人不果,他即表示:「召人去搗毀超市、追斬保安員」;2人在警誡下,女的否認控罪,男的則承認指控。

辯稱一時衝動出言恐嚇

 辯方求情時表示,次被告於98年留有一次案底,現從事汽車出入口生意,其母身體欠佳,患嚴重抑鬱病,當受驚或處於陰暗地方時,精神會變得緊張,容於案發時,於門外久久未見母親,感奇怪遂入店尋人,當他在一間放滿雜物的細房,見到母親流汗、面色發紫,因過分關心單親媽媽,才一時衝動說出恐嚇說話。

 他續稱,知道自己講了不該說的話,亦無心將之付諸實行,形容此案比同類案件輕微,並為獨立事件,他已汲取教訓,重犯機會很細,要求可判處罰款或社會服務令,讓他可作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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