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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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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擬修例 入賭場須滿21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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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駐澳門記者王海濤14日電】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小圖)表示,鑒於博彩業對青少年價值觀的影響,政府正考慮將進入賭場的年齡下限,由現時的18歲提高至21歲,以減少社會的問題;若措施落實,政府會為在賭場工作的未滿21歲僱員設定3年過渡期。

 何厚鏵今日就剛發表的08施政報告回答議員提問。他表示,政府考慮將進入賭場的年齡下限提高至21歲,但考慮到實際情況,故會有一個3年的過渡期,而這個法例生效後,對於旅客和本地人進賭場遊覽、娛樂時,新法生效就有年齡限制。但是(規定)生效前,已入賭場工作而未滿21歲的人士,可以繼續在賭場工作。

 何厚鏵又指,澳門博彩業須朝健康方向發展,不能無限膨脹,否則會增大社會成本。但他認為,澳門博彩業開放競爭的經驗僅有2、3年,國際博彩業也在發展階段,出現一些新元素亦難以借鑑外地經驗。他表示:「博彩業的監管和完善法規,除了階段性之外,亦是不斷的發展;正因為是不斷發展的,我們不可以天真地想到,這1、2年做完後,10年、8年都不再做,這是不可能,因為發展是比較快。」

批600萬以上工程 特首只是加簽

 此外,何厚鏵再次拒絕評論歐文龍案件,但承認現時澳門土地政策不合時宜,並指政府已向立法會臨時委員會介紹現行土地法及尋求方法修訂。他說:「澳門的土地法是很複雜,任何法律經過一段時間,未必符合社會形勢,我相信透過努力,絕對可以將整個土地法更完善。」

 至於歐文龍在法庭審訊時稱,所有600萬以上的工程要特首審批,何厚鏵表示,設定官員審批限額屬財政審批程式,他只是按既定程式加簽,甚至有些部門買車,也要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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