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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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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藏冰毒 棄保潛逃前緝毒警官候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5]

 【本報訊】加入警隊逾20年的緝毒科高級督察,竟知法犯法,將1.44克「冰毒」收藏於警察委任證套內,被同袍搜出後被捕,案件被安排審訊時又棄保潛逃。高級督察昨解至東區法院,承認藏毒及沒有接受羈柙兩罪;主任裁判官下令索取感化官及戒毒所報告,至12月3日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全因承受不了與妻離婚的壓力才依靠毒品。

求情稱不堪離婚壓力

 辯方指,被告吳梓寬(47歲),加入警隊已有21年,早前更有機會晉升至總督察,自此已失去工作及長俸。他解釋,被告於03年與一名女子發生婚外情,其妻稍後獲悉,縱使2人育有兩子女亦堅持離婚。被告不堪家庭破碎的壓力,自此借酒消愁,及後轉移沉溺於毒品之中。本年7月被告已正式與妻離婚,現時前妻又離港工作,子女暫寄託於親戚家中,懇求法庭予以輕判。

委任證藏冰毒被截查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4月27日,在休假期間遭刑事情報科探員在北角和富中心地下截查,發現其委任證套內藏有1.44克俗稱「冰毒」的鹽酸甲基苯胺,即時將他拘捕,並於7月4日對他起訴3項控罪,包括藏毒及兩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惟稍後案件在東區法院進行多次提訊時,控方撤銷該兩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的指控,被告則否認餘下控罪,其間被告均獲准以5千元保釋外出。至本年4月10日,被告須就面對的藏毒罪出席在東區法院的審訊,被告卻棄保潛逃,遭法庭發出通緝令,卻在同月29日被警員發現在北角渣華道出現,當時他戴上帽子及假髮,身上只攜帶加拿大護照的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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