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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勒索高官的女被告許榮出庭應訊。
【本報訊】政府高官X先生被勒索50萬元分手費一案,36歲被告昨自辯直指,X先生將與她的多個電話對話錄音「做過手腳」,把部分內容刪除,又將對話次序重新編排及剪輯,絕非2人通話時的「原裝版本」。被告許榮昨續辯稱,她和X先生的親密關係遭X太太揭發,X先生指妻子不停鬧著要離婚,甚至要告他「通姦」,奪去他所有的財產及兩兒子的撫養權,令X先生「一無所有」,所以X先生要她扮成「壞女人」,對X太太,Y女士及L先生都要強調「一定要50萬元,總之令X太太相信二人的關係只是為了錢。」
向X太太道歉 不獲理睬
被告指由於她在農曆年假期一直沒有上班,身上已沒有錢,故她在2月25日致電給X先生,要求取回銀行存摺,當時電話由X太太接聽,表明X先生不會再接她的來電,後來她表明要取回存摺,X太太便叫她到醫院,她抵達醫院感到X太太並不十分激憤,她便很有禮貌地對X太太說「如果我的出現傷害了妳,我現對妳說對不起。」X太太對她不理不睬。
主審法官陳慶偉即反問被告說「2月25日是星期天,妳如何去銀行拿錢,妳知X先生未出院,妳不怕到醫院去會與X太太吵架,為何妳不叫人把存摺交給妳,或寄給妳,其實妳可以返公司向同事借錢。」
被告回應指自己和同事從沒有涉及金錢轇轕,當時是新年期間,怎開口向人借錢。
X先生說跳樓 被告願跟隨
被告辯稱她在X太太面前追問X先生有關1年50萬元的計劃時,X先生無奈地說「妳們2人這樣逼我,我不如去跳樓。」她聽後亦說「好呀,你跳啦,你真的跳樓,我都不會遲你1秒地跳下去,明天全港的報章及雜誌,都會頭版刊登出來,指香港有這麼傻的男人及女人。」
2月27日,X先生趁X太太不在身邊,再次主動致電給她,表示「妳最少等我半年,最多等我2至3年,以前我每個月給妳錢,現在不可以了,因為我太太鎖死了我的錢……所以妳一定要提出50萬元的計劃,待太太恢復對我的信心,我們便可以在一起。」
被告指當L先生和她計算50萬元計劃時,應減除她在銀行已儲有的12萬元,換言之X先生只須給她38萬元便可,當時她很同意L先生的說法,還指這講法很有道理,主審法官即發問「X先生叫妳扮惡,妳同人講道理,妳豈不是很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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