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內地報章報道,中石油旗下的深圳市中油油品經銷公司和中石化集團深圳石油分公司,都與8月份深圳警方查獲的杜氏地下錢莊有過資金業務上的往來,兩公司均是經由地下錢莊渠道收取香港一些公司支付的加油款,從而涉案。
《經濟觀察報》昨日獨家報道,今年8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公佈消息稱,該局與警方聯手搗毀了深圳杜氏地下錢莊,外管局當時在發佈消息時就稱,與該錢莊進行大量資金往來的公司中,「不乏國內知名大型國有企業」。此次涉案的深圳中油公司隸屬於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石化深圳公司隸屬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中油人稱 毫不知情
案發至今近5個月,據了解,外匯管理部門已召集包括這兩家公司在內的涉案公司討論了處罰問題。但上述深圳中油公司人士稱,在事件的整個過程中,他們公司完全不知情,而且沒有職責與義務鑒別對方是否合法,因此不應承擔處罰。中石化深圳公司則沒有對此次涉案予以置評。
《經濟觀察報》記者在一份杜氏地下錢莊的轉賬清單上看到,在2006年1月至今年5月間的轉賬記錄中,中石化深圳公司等赫然在列。該報調查得知,深圳市龍崗石油公司是中石化深圳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在杜氏地下錢莊的轉賬清單中顯示,僅在一天之內,地下錢莊就有4次轉賬至中石化深圳公司,總計約人民幣370,114元。
該報了解到,深圳中油公司、中石化深圳公司等之所以涉案,皆緣於與香港方面的成品油貿易。
如何定性 尚無定論
目前,杜氏地下錢莊案已經偵結,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將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但是,如何認定涉案的中石化深圳公司、深圳中油公司的責任,負責調查此事的相關部門還未有定論。
根據中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及《刑法》規定,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單位犯罪,法律還規定,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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