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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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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招聘將禁「薪酬面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20]

 上海市勞動局專家根據新頒布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指出,從明年起,企業用人簡章中要標明勞動薪酬和福利待遇。招聘廣告中的常見的「薪酬面議」,有望永遠消失。

 根據《規定》第十一條,用人單位委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職業中介機構招聘人員,或參加招聘洽談會時,須提供招用人員簡章。而簡章中必須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工作內容、招錄條件、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內容。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 唐湛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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