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港大去年透過「專才計劃」聘請了「國家級名老中醫」韓明向(右)帶教本港推行的「師帶徒」課程。
中共十七大報告明確表示將「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終止了持續多年的中醫存廢爭論戰。日前衛生部出台了《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規定通過傳統的家傳師承方式,學習中醫藥等傳統醫藥知識和技能,亦可參加考核獲取國家正式認證。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香港人返回內地師承傳統醫學,亦適用上述法規;取得醫師資格後,可在內地依法註冊行醫。他並介紹,關於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行醫的具體規定,目前衛生部正在修訂。
帶教老師須行醫逾15年
據王國強介紹,新出台的《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對中醫藥界以師徒相傳的教學模式學習中醫藥知識與技能的人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做了明確規定。這一政策,將充分發揮中醫藥傳統的家傳師授方式的作用,為那些沒有正式醫學學歷,但通過跟師學習中醫藥知識與技能,或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帶來了福音。今後,他們可通過國家認證,取得合法的行醫資格。
王國強表示,《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規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歷的人員跟師學習滿3年後,可以申請參加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的出師考核。其中,帶教老師必須具有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資格並從事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醫、民族醫醫學專業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出師考核合格後,師承人員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後,就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同時,該政策的惠及對象也包括本港居民,港人可返回內地跟師學習中醫藥,經上述程序後,即可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港中醫本科生可參加考核
王國強表示,除了上述規定之外,衛生部對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和行醫都有明確規定。擁有內地中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的港人,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在執業醫師指導下不間斷實習滿1年並經考核合格,或在香港通過許可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並在香港執照行醫1年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取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之後,想要在內地行醫的香港中醫師,按照中國《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執行,與內地居民同等要求。而要申請在內地開設診所,則需具香港合法行醫權,並在香港執業滿5年,擁有內地《醫師資格證書》。如沒有內地《醫師資格證書》而具有香港合法行醫權的港人則可在內地申請短期行醫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