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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司機利用兒子申請學生資助時,騙取近48萬,遭學生資助辦事處人員揭發。資料圖片
【本報訊】中年司機為兩名大學生兒子申請學生資助時,少報自己逾半的收入,令兩名兒子原只可獲資助和貸款約3萬元,大增至48萬元。司機承認6項欺詐罪,押後至下月6日待取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他在求情時,更解釋犯案是為了買補品給予患抑鬱症及曾中風的妻子,長子亦受到事件影響,未能完成大學課程。
承認詐騙學生資助金的運輸公司司機林章(55歲),昨由兩名兒子陪同到庭應訊,離開時一度與眾記者發生推撞。案情指出,被告在2003年8月至去年4月期間,分別為兩名兒子林子德和林子豪(現年25及23歲),申請2003年至去年,和2004至07年各3個學年的學生資助。每次申請時,被告都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訛稱自己每年收入9萬6千元,兒子因此每年獲批資助和貸款逾8萬元,3年共得到達48萬3千多元。
事實上,被告在2002年至2006年的每年收入,介乎21萬至26萬元,若以此薪金申報,申請最多只可獲9千多元,其中一次更不會獲批。學資處職員在去年11月調查時,發覺被告少報收入。
累長子未能完成大學課程
被告求情時稱,妻子在2002年患上抑鬱症以及中風,行動不便,詐騙都是為了買補品給妻子,被告晚上返家都要為她清潔。長子受到事件影響,未能完成大學課程,現時尚為學生;次子現從事保安。此外,被告已償還7萬元。署理主任裁判官胡雅文直指案件涉及金額大,判刑時被告須提交圖表,解釋日後的還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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