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遲遲未有食物回收法,但內地已率先推行。深圳檢驗檢疫局副局長呂志平表示,內地供港水果有一半來自深圳,每年達18噸,一旦發現供港水果出現重大安全衛生或檢疫問題,企業應主動停止銷售及回收有問題水果,並要進行源頭追蹤,倘若不主動回收,檢驗檢疫機構會責令回收及暫停出口。
嚴格執行貨源註冊措施
他又強調,由本月1日起,所有供港水果必須來自註冊果園及加工廠,並標明水果種類、產地和果園,當局會嚴格執行有關措施,而至今為止,暫未有查獲違規水果出口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