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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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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斷背教師 同志稱遭誣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27]

 【本報訊】同性戀小學男教師X先生疑遭「一夜情」同志勒索一案,21歲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辯稱,自己從未與人肛交,因X先生「得不到他的肉體」,在不忿下誣告他作報復,他堅稱從未勒索X要求送禮,「X先生為表示對我的愛意,所以主動買東西給我,我不能阻止他在我身上花錢!」

 任職售貨員的被告盧敏南,被控9項勒索及1項冒警罪,法官昨裁定其中8項勒索罪名表證成立,其餘控罪獲撤銷。具中五學歷的被告昨供稱,他03年遇上兩件傷心事,自此令他步向同性戀之路。被告憶述當年他父母離異,加上祖母自殺離世,令他開始渴望被人保護和照顧,所以開始喜歡同性。

 被告說,他透過網上聊天室結識X後,於凌晨時分到達X寓所,他曾替X口交,不過未有肛交。X當時表示希望可照顧被告,並表明可全數資助他修讀毅進課程。

稱只曾口交 未有肛交

 被告續稱,結下「一夜情緣」後,X開始履行照顧他的承諾,不斷買禮物給他和將3萬元轉賬到他的銀行戶口。被告於兩天後,終向X表明跟X價值觀不同,不會滿足他的性要求,於是主動提出分手,惟X聽畢後大怒。當被告被問及為何X先生作出誣告時,被告道:「由始至終X都係想得到我的肉體,X為表示對我的愛意,所以主動買東西給我。」他認為逾4萬元的現金及禮物並不貴重,「我曾收過一名相識僅一日的前男友送一萬元的戒指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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