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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校買書期間侵吞書款的女教師出庭應訊。
【本報訊】任教元朗區名校元朗商會中學的英文科小組老師涉替學生訂購書籍期間,侵吞書商提供的8折優惠,將13,400多元的差額「落格」案,昨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懷有身孕的被告謝詠章(34歲),否認10項盜竊罪。同意案情指出,被告於02年在該校任教,至05年6月,她與書商洽談訂購書籍事宜,書商的報價單列明書籍原價和折扣價,至同年9月,書商將400多本書籍送抵學校,單據上列有貨物原價、8折優惠及總值。
證人駁稱曾提供折扣單
及後,被告將書本價錢等資料交予教務助理,著其草擬通告,被告在9月6至16日期間,收回9位英文科老師的訂書款項,即10張總值91,000多元的支票。被告於去年8月被廉署拘捕,翌月將多收款項退還予483名學生。
任職書商營業員的林小平(譯音)作供稱,他於05年5、6月開始跟進涉案學校業務,當被告確定訂購數量時,林將寫有8折優惠價的報價單傳真予被告,但辯方盤問時則指出,單據上只寫上書本數量、原價及總值,卻無列明折扣,又質疑單據上「負責職員」一欄非林小平,而是另一名職員張彩萍。
同任職營業員的張彩萍供稱,案發前已離職,估計該校業務一直由她跟進,單據上始會沿用其姓名。兩名證人均表示,無講過入口書無折扣的說話。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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