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法院:擅拆「中正」匾 可即拘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2]
放大圖片

 ■扁當局擬拆除「中正紀念堂」門口的「大中至正」牌匾,台北市政府指此行動違法。 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中通社1日報道:陳水扁「去中國化」愈演愈烈,繼改台北中正紀念堂為「民主紀念堂」後,現又要拆中正紀念館「大中至正」的牌匾。針對台教育部可能在4日動手拆卸「大中至正」牌匾一事,台北市文化局長及法規會主委上午緊急召開記者會,呼籲扁當局「懸崖勒馬」,並表示若教育部強行拆除,市府將把執行拆卸的公務人員及廠商一律依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

市文物局促扁「懸崖勒馬」

 台北市政府為阻擋教育部拆卸中正紀念堂牌樓的「大中至正」牌匾,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假處分,盼法院裁定不得更動,昨遭法院駁回;但法院認定北市為暫定古蹟的主管機關,可依法執行管理維護、修復古蹟公權力,若有毀損行為,可逕行逮捕或依相關規定處理,不須提假處分聲請。對此陳水扁昨天公開宣稱,該裁定是「中央政府」贏了,教育部贏了。

損壞古蹟可處五年徒刑

 針對此事,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及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上午抨擊陳水扁根本不了解裁定內容就亂講話,因為法院認定北市府有權維護此古蹟,因此教育部要對紀念堂動工,也須向北市府申請。據悉,北市府遇毀損古蹟可逮捕現行犯,依法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或併科台幣20萬元(台幣,下同)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今天也表示,有關假處分案件雖然被高等法院駁回,不過行政法院也明白表示台北市文化局有權決定,因為中正紀念堂的行政管理權是在文化局手裡,根本不需要假處分也可以做,沒有影響,所以陳水扁說「中央」贏了,他認為只是贏了面子,一切還是要依法律規定處理。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