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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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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搖早產嬰 逃犯父認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5]

 【本報訊】因犯下詐騙罪棄保潛逃逾12年的父親,因去年殘忍對待4個月大早產兒子,將男嬰猛力搖晃半小時致視網膜病變及頭骨出血,須送院救治。令警方不單揭發一宗虐兒案,還成功緝拿逃犯。涉案父親昨日承認控罪,案件押後宣判。

 難逃牢獄之刑的被告丁育群(33歲),昨日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08年1月11日,待索閱被告社會福利報告後判刑。控罪指,被告於去年3月28日在將軍澳東港城寓所內,殘酷對待4個月大兒子。

 辯方昨日呈上被告女友及母親求情信,力陳被告是一個負責任的好父親,犯案只是一時錯誤,望法官予以輕判。警方在庭外透露,被告潛逃多年間,一直由父親供養。

曾有多次案底 窩藏家中

 控方透露,被告有多次案底,93年曾犯下傷害他人身體和使用虛假文書兩項控罪,被判罰款及社會服務令等。至94年他再次犯下以欺詐手法取得財產罪而被捕,當時被告獲悉保釋外出,但95年間被告棄保潛逃。至今年1月23日警方因是次的虐兒案拘捕被告,才發現被告窩藏家中逾12年。被告早前已就94年的控罪被判囚21個月。

 警方在庭外透露,當肇事男嬰被送院時,醫院因發現男嬰傷勢可疑遂報警求助。惟當男嬰出院後,男嬰舉家已搬屋,所以他們緝兇無門。警方再循送男嬰往醫院的被告女友的個人資料追查,才發現被告一家,成功找出被告。警方透露,當他們到被告新居調查時,被告家人對被告行蹤三緘其口,只謊稱被告已潛逃多年。

 控方案情指,涉案男嬰較正常嬰兒早產25周,被告被捕後向警方透露,於去年3月28日,因男嬰母親即被告女友外出,留下被告與男嬰獨在家中。其間男嬰曾嚎啕大哭,被告為令嬰兒停止哭泣,他抱起嬰兒將他猛力搖晃半小時。一個小時後,嬰兒再度大哭,他於是抱起嬰兒再度搖晃,惟這次他不小心,意外將男嬰跌在地上,令嬰兒鼻上出現瘀傷。

圖止幼子哭 搖至內出血

 被告見狀後,致電女友要求女友帶男嬰到醫院診治。被告事後指,他一心只想制止男嬰再哭才將他大力搖晃,回想當時可能用力過大。男嬰留院近一個月後才出院。醫生證實,男嬰左邊視網膜出血及右前頂頭骨出血,懷疑曾被人大力搖晃,但目前已完全康復,事件沒有對其造成永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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