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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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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棚閒話:寇準的另一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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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準

 ■陳 雄

 中國歷史名臣中有三大「狠人」,他們是包拯、范仲淹和寇準,他們鐵面無私、正直剛毅,民間甚至有「三大閻王」的說法。用「閻王」來形容這三人,都有敬而遠之的意思。拿寇準來說,他出生時就有異相,據說是每隻耳朵都長了肉環,幾年才合攏。及至成年已是堂堂正正的威武之相,天庭飽滿,地閣方圓,歷史上談到其人時,說:「準剛正,篤於自信,不能與世俯仰,故人多惡之。」

 有一件事廣為流傳,常被人作為寇準剛直性格的佐證。丁謂原來出自寇準的門下,對寇準一直很慇勤,寇準當宰相的時候,他是參知政事。一次在中書省會餐,寇準的鬍鬚上沾了一些菜湯,丁謂連忙起身為他擦拭,寇準嘲笑道:「參政,國之大臣,乃為長官拂鬚耶?」據說這就是今天常說的「溜鬚拍馬」的原始出處。當時丁謂只比寇準小五六歲,此話讓他無地自容,又羞又惱,從此恨上了寇準,以後想方設法構陷寇準,差點置寇準於死地,當然這是後話。

 其實,歷史上的寇準並不是那樣完美得令人敬而遠之,他是個粗放型的人,私生活也有奢華狂亂的一面。

 《涑水紀聞》記載寇準年少時不拘小節,「頗愛飛鷹走狗」。他母親恨鐵不成鋼,一怒之下,用秤錘砸中他的腳而流血,從此這個「問題少年」改邪歸正,開始刻苦讀書。十九歲就中了進士,三十三歲就當上了副宰相。

 歐陽修在《歸田錄》裡說寇準在鄧州做知府的時候,經常大擺宴席,尤其喜歡通宵達旦地飲酒作樂,但卻不點油燈,全用蠟燭,一千多年前的蠟燭算得上是奢侈品,即使是有錢人也捨不得用,而寇準的馬棚、廁所裡也是燈燭通明,每次宴會結束,廁所裡可以見到成堆的燭淚。鄧州的花蠟燭名聞天下,相傳就是寇準傳下來的。

 寇準奢華的另一個表現,是他喜歡歌舞,北宋沈括在《夢溪筆談》裡談到寇準很喜歡「柘枝舞」,凡宴請賓客,一定要跳此舞,而且一跳就是一整天。時人稱他為「柘枝顛」,「顛」即「癲狂、走火入魔」之意。

 「柘枝舞」是一種起於西域,流行於唐朝的風格健朗的舞,此舞用鼓伴奏,到宋代時,舞風有了一定的變化,其變化之一,就是跳舞的人數增多,有說是二十四人的,有說是四十人的。反正這是一種群舞,氣勢非凡,場面宏大,符合寇準愛講排場的性格。

 寇準看得興起時,會打賞舞女, 「一曲紅綃不知數」的闊綽出手常常是有的,他的小妾茜桃大概出身貧苦,寫詩勸他:「一曲清歌一束綾,美人猶自意嫌輕,不知織女寒窗下,幾度拋梭織得成!」在宋代,「一束綾」是一個不菲的數目,舞女們扭扭屁股扭扭腰就可以輕鬆得到,還嫌主人賞得少,殊不知織女寒窗織布多辛苦!但寇準好像不聽勸,回答道:「將相功名終若何,不堪急景似奔稜,人間萬事何須問,且向樽前聽艷歌!」至此,寇準的奢華也有了更好的註解,仕途不順,心情壓抑,只好在聲色酒舞中麻醉自己。

 「樽前聽艷歌」,那是少不了喝酒的,寇準海量驚人,吳曾的《能改齋漫錄》記錄了一些他善飲的趣事,說他罷相之後,宴請客人,會飲酒的不分身份等級都被召來陪酒,有人被他逼迫喝酒,喝病了,他還敦促那人喝,那人的妻子只好將此事訴於公堂,要告他,那人才得以倖免,保住一條命。後來有一個道士自稱能飲,找上門來與他拚酒,和道士過了幾招,發覺根本不是道士的對手,道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強迫他喝,他苦笑著說:「量不可加!」道士留下一句話:那你今後少勸人喝酒。他才醒悟,於是收斂了勸酒的惡習,道士也不來找他了。

 寇準一生,三度拜相,最後被貶到雷州病逝,三起三落之間,前後不足五年,後人都認為寇準的失勢是他驕縱和剛愎自用造成的,歐陽修也曾歎道:「萊公(寇準封萊國公,故稱)之禍不在杯酒,而在不知退耳」,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寇準好飲酒,還因酒壞過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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