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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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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脅迫遊客購物可罰50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8]

 【本報訊】據《資訊時報》7日報道:從廣州的各大旅行社了解到,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就旅行社條例公開徵集意見,在合同之外安排購物、欺騙脅迫遊客購物,旅行社將被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吊銷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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