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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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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說…… 殺戮競賽先斬百人者勝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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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日本報章報道「百人斬」殺戮比賽。

 日軍侵華期間的暴行,比較廣為人知的要算是「百人斬」事件。1937年,兩名日本軍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從上海到南京途中展開殺人競賽,誰先殺滿100個中國人便算贏。當時的報章《東京日日新聞》,即現在《每日新聞》,曾經4次以大標題刊登該報隨軍記者發給東京的「兩少尉殺人競賽」實況報道。二次大戰結束後,1947年,南京審判日本戰犯軍事法庭,以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等,判處兩名軍官死刑。

 1971年,日本《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到中國採訪,並將所見所聞寫成《中國之旅》,書中提到「百人斬」殺人競賽一事,並於《朝日新聞》上連載,在日本引起極大反響。到2003年,「百人斬」事件的兩名日本軍官遺孀,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控告日本《朝日新聞》原記者本多勝一、報社以與及出版社,以「虛假事實」侵害死者和遺屬的名譽,要求道歉並且賠償。結果,法院一審、二審、終審,都判決兩名軍官遺孀敗訴。

 日本都留文科大學歷史系教授笠原十九司,是日本著名研究南京大屠殺的學者,曾經多次到過南京搜集有關南京大屠殺史料,他為本多勝一這宗官司提供了不少有力證據,對於法庭的判決,他並不以為然,他認為對於新聞工作者來說,這場官司早已輸掉,因為在日本,竟然有人會因為報道事實而被起訴。

 在今天的日本社會,普遍將日本侵華期間的惡行歸咎戰爭,甚至否認有南京大屠殺發生,當年同日軍交戰過的中國士兵駱中洋,曾先後到日本和美國作證,希望親身告訴日本人,戰爭期間日本人如何屠殺中國人,但在作證期間,他有這樣的觀察:「到日本去開會、做報告時,有的很冷靜在聽,有的嘴角表現出不高興,我到過廣島、京都、大阪、名古屋,我都看得出來,從表情看得出來。」

 另一方面,駱中洋認為戰後的中國國民政府亦應負上部分責任:「過去中國國民黨政府跟日本談判,有時我們殺死一隻豬也要賠幾百塊錢,日本軍殺我們30萬同胞,我們政府得到甚麼賠償?如果我們當時政府叫他賠錢,賠政府的錢、賠老百姓的錢,到今天他不承認有大屠殺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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