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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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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法律合作 聯手應對摩擦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1]

 【本報訊】(記者 李永青、孫然)自2003年以來,內地與香港陸續簽署了CEPA及其四個補充協議,中國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稱,CEPA的實施,減少和消除了兩地貿易及投資方面的制度性障礙,加速了兩地在資本、貨物、人員等要素的自由流動,提高了兩地產業合作和企業合作水平。特別是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在38個領域對香港先後採取了192項進一步開放的措施,為兩地專業服務的優勢互補,合作共贏拓展了廣闊的空間,也為兩地法律等專業人士進行交流與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機制。

 他表示,作為CEPA專業服務開放的重點領域,兩地法律服務的深入和全面合作,將對兩地在法律領域應對國際貿易摩擦,提高兩地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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