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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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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證出錯重賽成本港首例足總判大埔對東方重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1]

 【本報訊】(記者 潘志南)足總仲裁小組作出香港有史以來第一場因球證執法出錯而重賽的判決,對上周日大埔對東方的聯賽判予重賽。

 大埔日前入信提出抗議當日球證執法有錯,指球員祖利亞主射12碼球入網後,球證鮑世賢卻指祖利亞在射出皮球前曾作出多次的假動作,欠缺體育精神,故判處東方得一間接自由球。

 上述小組已根據裁判報告、賽事的錄影片段確定上述事件。據球例球證應判大埔球員重踢點球,球證因未有根據球例所指定的方式去處理事件而犯了技術錯誤。同時參考國際足協於2006年世界盃外圍賽(2005年9月3日)烏茲別克對巴林一戰,同樣事件的處理方式,因而判處上述該場賽事需要重賽,日期將再作安排,而犯錯球證將交由裁判專責小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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