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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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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傳媒大亨 布萊克判囚6年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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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霍林格國際(Hollinger International)集團主席、報業王國版圖曾經遍及多國的布萊克侵吞600萬美元(約4,677萬港元)公款,美國法院前日判他入獄6年半,一代報業大亨落得鋃鐺入獄的下場,不過刑期已遠較檢察官要求的30年短得多。

 63歲的布萊克在40年前收購首份報章,以美國為基地的霍林格國際迅速擴張成全球第三大報業集團,旗下曾經有《芝加哥太陽時報》、英國《每日電訊報》、以色列《耶路撒冷郵報》及美加數百份地區報章。

 檢察官指,布萊克與其4名業務夥伴在出售多份地區報章時,向新買家收取額外的款額,換取霍林格國際保證不與他們競爭,但他們卻私吞這些本應分予股東的金錢,認為他要為3,200萬美元(約2.5億港元)的股東損失負責。

控方要求判監30年

 芝加哥法院7月裁定布萊克3項詐騙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但另外9項控罪不成立。檢察官稱布萊克從沒有表露「一絲悔意」,而且為阻嚇其他商業罪犯,要求重判他入獄30年。

 布萊克一直堅稱無辜,自稱為「企業管理狂熱者」的受害人,又表示自己辭任主席時,集團的股價仍在雙位數字,目前集團股價跌至不足2美元是繼任人的錯。

 布萊克的律師提交歌手艾頓莊和加拿大前總理穆朗尼等名人撰寫的求情信,其中艾頓莊稱讚布萊克極支持他成立的愛滋病基金。

將提上訴有望脫罪

 法官聖伊夫前日判處布萊克入獄6年半,罰款12.5萬美元(約97萬港元),並要歸還部分侵吞的公款;布萊克的業務夥伴拉德勒爾與檢控當局達成認罪協議,轉當污點證人,他被判囚29個月和罰款25萬美元(約194萬港元);另外3名集團前高層亦分別被判入獄或緩刑。布萊克暫時仍獲准保釋,3月3日前到監獄報到。他揚言會上訴,其律師表示他心情良好,深信最終可脫罪。

■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泰晤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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