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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漢族戶籍人口姓名中,三字姓名佔總人口的85.61%,而最長的姓名則達到15個字。據悉,目前中國公民起名並沒有字數限制,但按照《姓名登記條例(初稿)》,除少數民族以外,公民姓名長度將限制在6個字以內。
政府擬限最多6字
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日前發佈的一項最新姓名統計顯示,全國漢族戶籍人口中兩字姓名的人數有1.6億多,佔到全國漢族戶籍總人口的14.22%。而三字姓名的戶籍人口有10億多,佔全國漢族總人口的85.61%。姓名達4個字及以上的只有197萬多人。
據統計,漢族的姓名超過10個字的並不多見,其中最長的姓名達到15個字。姓名字數在10字以上的有近千人,其中10字姓名者594人,11字姓名者272人,12字姓名者有94人,13字姓名者和14字姓名者分別為33人和5人。據統計,漢族姓名字數10字以上的近千人中,97%都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日前由公安部起草完成的《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對姓名長度作出規定,除了使用其他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者外,姓名用字應當在二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同時規定,姓名不得含有已簡化的繁體字、已淘汰的異體字(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自造字、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符號和其他超出規範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範圍以外的字樣。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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