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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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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審批奇慢 旅局偷步花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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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北俊承諾,將引入旅發局草擬的08/09年度財務預算,於08年2月前交立會。本報記者潘政祈 攝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審計署報告「炮轟」旅遊發展局管理失當,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首次展開聆訊,再揭露旅發局在未得政府批出年度款項前先動用公帑推廣,而年報亦拖得就拖,遲遲不交予立法會省覽,視法例如無物。有議員批評旅發局「先使未來錢」是迫政府上馬,對於前總幹事臧明華以推廣工作迫切為由解釋,議員批評「市場推廣唔係凌駕法例」,指她未得政府批出款項即使用公帑可能屬非法。

政府做法 旅局稱已「習慣」

 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條例》規定,旅發局須在指定日期前向政府提交業務計劃及財政預算草案,以供批核,部分議員昨在帳目委員會上批評,旅發局每年底向政府提交的財政預算報告,但政府每每未能趕及新財政年度開始前完成審批,往往延遲33日至173日才完成審批。另外政府審批撥款遲緩,旅發局原來多年來「習慣」未得政府批出財政預算,先偷步展開推廣活動。

縱使未批款 用儲備「填數」

 對於「先使未來錢」,前總幹事臧明華解釋時稱,大型項目最少需要6個月計劃及推廣,如等不及政府批准,推廣工作「無辦法下都要開始」。有議員舉例指2006年旅發局推出精彩旅遊年時,未獲政府批准額外撥款即邀請近200名世界各地的表演者來港獻技,最終又要政府批出公帑,儼如迫政府上馬,反問臧明華「你咁大膽,政府如果唔批點算?」

 臧明華重申如政府未能適時批出款項,在推廣香港時會有困難,她表示在決定推廣時政府一直有代表參與,故政府應清楚局方推廣款項如何分配,縱使最終政府未能批出款項,旅發局亦可彈性處理,在其他方面調配資源,甚至可運用局方的儲備「填數」。惟與會議員大部分不滿她的解釋,有議員直斥「市場推廣唔係凌駕法例」,亦有議員質疑旅發局「未批先駛錢」是否屬非法。

新年度預算 明年2月前呈交

 現任旅發局主席田北俊昨回應時承諾,將引入新措施將旅發局草擬的08/09年度財務預算,於08年1月至2月前送交立法會經濟發展委員會,以聽取委員意見然後再提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審批。旅遊事務專員區璟智亦表示,政府已與旅發局達成共識,最遲要在每年的2月底提交下年度財政預算報告。之前的2至3個月,雙方亦會保持溝通,以便署方與庫務局了解預算初稿。

 另外,議員批評旅發局向立法會提交年報速度奇慢,縱核數師完成核證,局方也需160至217日才能將年報交上立法會,違反政府規定旅發局年報需在相關年度結束一年後交立法會的法例。田北俊昨日承諾未來會盡早完成年報的擬備工作,力爭在年度結束後9個月將年報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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