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在養和醫院接受激光矯視的病人,聲稱因眼睛受損而向養和院長李維達及主管張叔銘入稟索償。
原告人在入稟狀指,她於01年9月至04年12月期間,在養和醫院陳蔭燊視力矯正中心,多次接受激光視力矯正手術,但她從不知悉眼睛受損。
至05年11月,她在聯合醫院檢查後才發現眼睛受損。不過,入稟狀並未說明其受損情況、或接受上述手術的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