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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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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有標準銀行按揭難操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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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套房」的標準雖然出台了,但還有許多細節難確定,怎樣做按揭,考起銀行。圖為參觀者在上海房地產展示交易會上觀看樓盤模型。 新華社

 【本報訊】央行、銀監會日前聯合發布《補充通知》,對「第二套房」按揭的諸多爭議給出明確界定,但《羊城晚報》記者諮詢省內銀行人士,均稱「實際操作仍有不少細節難點」,到底如何執行,還需等待上級出台細則。

當地平均水平標準由誰定

 報道引述銀行人士列舉的「細節難點」,一是住房平均水平如何算?《補充通知》規定: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若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然而,「當地平均水平」是多少,誰來定,誰發布?若有多個數據,誰最權威?

已婚未婚狀況銀行難核實

 存疑二是,婚姻狀況怎樣甄別?央行雖然明確了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認定房貸的次數,在具體審核中,婚姻狀況由貸款人自行申報,若已婚就提交結婚證,未婚則開出未婚證明。可現在結婚已不需要單位開證明,若想開出假的未婚證明,也不是難事,而對銀行來說,如果一個個去核查真實性,成本很高,加上目前的央行徵信系統並非實時更新,也增加了核實的困難性。

 如此一來,《補充通知》的可操作性就讓人懷疑了。

 報道指,此前,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文,全面收緊房地產信貸。其中涉及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但是,對於第二套住房的具體認定標準,央行當時並未出台相關細則,而是由各商業銀行自行掌握,這就使得「第二套房」之爭無可奈何地暴露出來。

新問題似乎需再補充通知

 千呼萬喚,《補充通知》對「第二套房」按揭的諸多爭議總算給出明確界定了,可上述的這些新問題又接踵而至,似乎還有再補充通知之需。

 讓人們搞不懂的是,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在出台前為何不考慮周全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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