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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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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1+8」合作協議內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7]

 ■「1」:一份《港深合作備忘錄》

 ■「8」:八項合作

1.法律服務合作

 加強兩地法律專業服務合作;

 加強兩地法律服務培訓工作;

 推動研究、協商相互承認法律學位和執業資格。

2.香港工貿署.深圳貿工局合作

 互設網絡鏈結交流經貿信息;

 加強有關遵守世貿組織協定方面的信息交流;加強在處理反傾銷、保障措施及反補貼等方面的交流。

3.投資推廣的合作

 每年召開聯席工作會議;

 在海外辦事處存放對方的資料;提供諮詢指引;

 共同編印港深投資等資料;

 共組國內外投資推廣活動。

4.經貿交流與合作

 不定期組團訪問港深;開展商務考察、貿易洽談等活動;

 不定期到海外推介;介紹香港、深圳的商貿模式;

 提供投資環境、政策法規諮詢。

5.旅遊合作

 積極加強合作和溝通;增加兩地之間的旅客流量;

 建立定期溝通渠道;就市場拓展分享信息、工作經驗。

6.旅遊市場管理合作

 加強在內地黃金周期間的遊客信息通報和疏導協調;

 共同打擊非法旅行社和查處侵害旅客權益的行為;

 組織旅行社推廣客源互動。

7.科技交流與服務合作

 生產力(深圳)諮詢有限公司入駐位於深圳高新區的「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台」;

 香港生促局提供產品開發、技術應用及技術轉移等服務。

8.深圳高新區.香港數碼港合作

 鼓勵兩地高新技術企業間的合資合作和人才交流;

 利用兩個園區現有信息網絡和資源建立直接信息渠道、業務通道和人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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