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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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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例如虛設 苦業主冤難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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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港島的單位,前座已被空置,放滿疑是後座租客的雜物。

 被譽為小業主「尚方寶劍」的新租務條例生效逾3年,但杜絕欠租租客的成效仍然存疑,法庭處理的租務糾紛更有增無減。小業主陳小姐遇上的一個租客,不僅長期欠租,還懷疑分租單位予外傭,租客變相成房東,她手上的樓契猶如廢紙,還反被租客索10萬元補賠。與欠租租客抗爭4年、案件仍在排期處理的陳小姐哽咽說:「我用畢生積蓄買層樓,諗住收租幫補生活,但現在連自住單位的供款都成問題。我沒其他希望,只希望法律可以給我一個公道。」

 年約40的單親母親陳小姐是本港典型的小業主,半生努力耕耘,只為遠離無殼蝸牛的生活,離鄉別井到台灣打工,穿州過省推銷醫療儀器,好不容易才儲到百多萬元,90年代末以一筆過付款的方式購入港島一間40年樓齡的單位,並分間成前後座出租。她與獨子和母親則在元朗另一自置單位居住,「那裡(元朗)每月供款逾萬元,收到的租金就用來補貼供樓。」

頭3月代支高額水電費

 2003年,她透過地產代理將後座單位出租予一名男子,「當時都無要求他出示工作證明,朦查查以3,800元將後座單位租了給他,淨係知他與泰籍太太和泰傭一同住。5月起租,6月已經欠租。」

 該租客其後藉詞單位內的水、電有問題,拒繳水、電費,「頭3個月,張張單都成3,000、4,000元。他話給人偷水、偷電,唔肯交租,我傻到信以為真。」由於水、電的登記用戶均是陳小姐,且前後座共用一個水、電錶,為免前座租客受牽連,她不得不「包底」付了所有水、電費。

住宅疑被轉作工場

 但多個部門巡視後均證實一切正常,她才醒覺自己被愚弄,一次上門更發現,該租客疑將單位轉作食品加工場,「上到去我見到他的泰傭執緊好多飯盒,而且露台都被改建成廚房,現在想起都會懷疑他將我間屋改成加工場。」一怒之下,她撤銷水、電登記,交由租客自行開戶。「但事件都未完,因為前後座共用一個總錶,佢用水、電咁狠,同前座租客有起爭拗來,前座租客都搬走了,我都唔敢將前座再出租,就連前座每月3,500元的租金都唔見埋。」

 名義上,陳小姐是業主;但論實際使用權,該租客更似業主,「改建無問過我,我還懷疑他已將間屋租給泰女。」事緣一天該物業被投訴水管漏水,陳小姐獲管理處通知到場了解,「當時還約了食環署一同到場,之前也通知那租客到時開門,豈料到後敲極門都無人應門。」

疑租客分租單位

 正當陳小姐打算電召「開鎖佬」之際,一名南亞裔女子突然出現,並掏出鑰匙把門開啟,一腦疑團的陳小姐便問她是不是住在上址,對方承認了,並說:「我阿姨租給我的。」陳小姐欲追問下去的時候,原本的租客身穿睡衣,從樓上一單位走出,瞄了南亞女子一眼,該女子不敢再說話。

 雖然雙方不久便解決漏水問題,但拖租問題卻一直纏繞陳小姐,4年來出入區域法院、土地審裁處,以至高等法院,卻遭租客以不同理由製造枝節,至今仍未能收回單位,案件正在高院排期處理。「4年來,我甚麼收入也沒有,已無法供元朗的住所,住都成問題。但那個租客分租單位出去,還要我賠償10多萬元,話要補償官司造成心理創傷。」

 本報試圖到該單位找租客了解事件,但一直無人應門,亦無法以電話聯絡上,在單位信箱裡發現多封信,部分信件收信人並非該租客,但無法確實是否屬於租客家人,抑或是分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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