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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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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魚充鱈魚 百佳被罰4萬5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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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佳超級市場於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初,在全港九間超級巿場以油魚當鱈魚出售,被判罰款4.5萬元。資料圖片

 【本報訊】百佳超級市場於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初,在全港九間超級巿場以油魚當鱈魚出售,其母公司屈臣氏集團早前承認9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的票控。裁判官昨日指出,百佳作為本港大型超級巿場,有責任保障巿民的健康,判處該集團罰款4.5萬元及支付3,645元化驗費。

 百佳所屬的屈臣氏集團發言人表示,對案件完結感到欣慰,集團會集中資源,進一步加強及改善顧客服務。發言人又補充說,自從事件在年初發生後,百佳已無再出售油魚。

籲加強罰款警示商界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昨日在判詞中指出,雖然售賣的油魚無毒,不過人體難以吸收,包裝上亦沒有警告字眼的標籤,至今仍不清楚有多少人受影響及百佳出售油魚的盈利,亦無從稽查究竟是公司商業上或某個別職員的決定,並認為百佳作為本港大型超巿之一,沒有確保顧客貨品的安全,令巿民大眾失望,故判刑必須向商界發出警示。

 另裁判官批評現時法例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維新表示,會將加強罰款的訊息向食物環境衛生署反映。

 百佳母公司屈臣氏集團(香港)被票控18項罪名,被告較早時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9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其餘9項食物虛假標籤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承認於去年10月至今年1月21日期間,在美孚新h、屯門市廣場、新元朗中心、粉嶺名都、青衣長發商場、青衣城、荃灣廣場及太古城康怡廣場共8間百佳超級市場內售賣「鱈魚」,但該批「鱈魚」實為「油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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