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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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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積犯被控姦14歲女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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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後棄嬰落樓的14歲女童被警尋獲後送院檢驗。 資料圖片

 【本報訊】早前發生的元朗14歲媽媽涉嫌擲嬰案,一名年僅17歲,有行劫、與13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的少年,被懷疑為經手人。該少年昨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今年初強姦一名14歲的女童,令她誕下一名嬰兒。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涉與早前的擲嬰案有關,另他有暴力及性罪行前科,反對其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初,與14歲媽媽同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個子矮小瘦削的被告楊××(17歲),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4月,在天水圍天逸h一單位內強姦14歲女童,暫毋須答辯,他昨日應訊時神情自若,不時望向觀眾席,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8日,待取法律意見、進一步調查及進行被告和嬰兒DNA化驗後再訊。

少年有行劫性罪行前科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突爬上床強姦事主,事主的朋友雖在場,但無法提供協助,事主其後將事件告知同學,但仍未報警,女童後誕下嬰兒,警方調查後推斷被告與事件有關,他在警誡下承認與女童發生性行為,而女童成功認出被告。

另涉三合會案件明裁決

 控方續稱,被告除涉與早前發生的擲嬰案有關,更在庭上讀出被告一連串的案底,指他有暴力及性罪行前科,以及警方需為當日在場人士進行會面或電視錄影,故反對其保釋,要求還柙懲教署看管。

 辯方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可提供1千元保釋金,到天水圍警署報到,並透露被告涉及另一宗三合會案件,明日(周三)於屯門裁判法院作裁決,惟裁判官指控罪嚴重,他涉強姦女童,令她誕下嬰兒,若經DNA化驗,證實他為嬰兒親父,加上他有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案底,相信其定罪機會很大,會面臨失去自由的刑罰,遂反對其保釋申請,下令還柙監房看管。

需待DNA報告殺嬰案押後

 至於被控謀殺的14歲媽媽,其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再度提訊,控方在庭上表示,警方已完成調查工作,由於嬰兒的解剖及DNA報告尚未完成,案件需押後至明年1月28日,待取法律意見及準備有關法醫報告,期間被告續還柙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控罪指出,被告於今年12月11日在元朗朗屏h燕屏樓一單位謀殺一名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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