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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中,低品位、難選冶金礦的開採、選礦以及冶煉等貴金屬資源開發項目已悄然退出。中國礦業聯合會地質礦產勘查分會常務副會長劉益康認為,此舉表明中國政府對黃金等稀缺或不可再生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
包括稀缺不可再生資源
據新華社報道,與2004年的版本相比,新修訂目錄中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重要礦產資源項目中被刪掉的還有銅、鉛、鋅礦、鋁礦的勘探、開採;煤炭及伴生資源的勘探、開發;以及硫、磷、鉀等化學礦的開採、選礦。同時,外商在西部地區的低品位、難選冶金礦冶煉,銅、鉛、鋅、鋁礦等的勘探開採可享獨資待遇也被取消。
中國對黃金礦山的管理曾經十分嚴格。但在1993年至2003年國務院的多次機構改革中,黃金的管理由特定礦種逐步向普通礦種過渡。2004年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不僅鼓勵外商合資、合作開採、選礦,在西部地區還可獨資冶煉金礦,並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
鼓勵資源開發已留後患
這種對資源開發的過度優惠和鼓勵政策已造成一定後患。貴州、雲南等多個儲量過百噸的特大型金礦山,在被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外資企業低價控股後,與地方在利益分配、社區發展、安全環保等各種矛盾凸顯。
劉益康指出,發達國家均對本國礦業企業採取「逼出國門」的政策,以保護本國珍貴而稀缺的礦產資源。在中國礦業秩序沒有徹底好轉,礦業政策不配套的情況下,對黃金等稀缺礦產資源應採取限制和保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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