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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惠儀(左)表示,家計會數字反映,青少年並非聖誕節才會進行性行為,但亦呼籲青少年在性行為前要想清楚責任問題,她指該會有很多小冊子教人正確性行為。右為李明英。本報記者李見安 攝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每逢佳節,倍添誘惑?社會上一直認為聖誕節是青少年「失身」高峰期,但家計會指出,時下青少年更大機會在相識100天、接吻第100天等紀念日獻身。聖誕節假期後6天內到家計會尋求緊急避孕服務人數,與非佳節日子人數相若。不過該會發現,有一些少女會將自己當成禮物送給男友,亦擔心青少年在社會渲染下嘗試在聖誕節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呼籲他們在性行為前要想清楚,一旦「做錯事」應向該會求助。
近年聖誕假50多人尋「事後丸」
家計會青少年保健組輔導主任張惠儀指出,聖誕節假期後6個工作天期間,前往該會青少年保健中心尋求緊急避孕服務人數,近5年每年50至60人,當中約3至5人是第一次發生性行為,近半求助者是學生,不過大部分是大專生,而16歲以下求助者則每年1至2人,最年輕只有14歲,「出事」地點逾9成是在男友家或自己家。
張惠儀表示,聖誕節的求助數字與平日求助數字相若,平均每日約10人,反映青少年並非聖誕節才會做愛:「青少年喜歡隨意,不用大時大節才有藉口發生Sex(性),他們興之所致或有Feel(感覺),也會發生。」她續稱,時下青少年較重視相識100天、接吻第100天等紀念日,反而較大機會在這些日子獻身,在完成會考或高考之後,由於心情興奮及輕鬆,亦十分高危。
不過家計會教育組主任李明英表示,過去亦發現一些少女,會將自己當成禮物送給男友,在聖誕節的浪漫氣氛下,青少年正值聖誕節假期,較容易出現激情而發生性行為。張惠儀則指出,青少年喜歡跟潮流,在社會渲染及好奇心下,或會嘗試在聖誕節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倘無做足安全措施,便會出事。
籲勿亂買緊急避孕藥
張惠儀說,不論青少年或成年人,在性行為前要想一想,會否接受婚前性行為、底線如何、性行為的結果、有性行為後如何維繫關係等,而家計會提供緊急避孕服務,呼籲青少年不再胡亂在街上購買緊急避孕藥:「胡亂在街上買,會否過期照食?會否根本不是緊急避孕藥呢?」她強調,緊急避孕藥必須由醫生處方,一旦「做錯事」,須在發生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食才有效,而佩戴子宮環則要在5天之內才有避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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