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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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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包養我」男大學生遭偵辦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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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姓大學生(右)及立委林郁方在記者招待會上。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聯合晚報》報道:為了凸顯學生獨立製作的辛苦,蔡姓大學生在自己的Blog上吐苦水,由於出現「快來包養我吧」、「I need y…」等字眼,加上表姊上網回應「弟弟,我會養你」,結果就被警方據此移送地檢署偵辦,雖然檢察官調查後不起訴,但蔡同學卻因此在「刑案資訊系統」留下紀錄。

 蔡同學23日在立委林郁方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他在今年6月17日為了凸顯學生獨立製片的辛苦,在自己Blog中,以戲謔式地留下「為了拍攝自己第一部影片,已經花了快4萬,身上的錢也快乾了,原來這就是學生製片的痛苦,我好窮好窮,誰是有錢人?快來快來,不論一百一千一萬,快來包養我吧。」字眼而遭到警方移送。

 蔡同學強調,他只是表達拍攝網片面臨的困境,警察卻針對「包養」兩字函送。他說,接到警察的電話,他有些意外,因為已經是兩三個月前的事,內容雖然有同學表示願意用「一塊包養你」、表姊回應,「弟弟,姊姊沒有工作,但是會養你」,但他也在Blog上表示回應這是開玩笑的。

 但警察說已經函送了無法撤銷,要蔡同學過幾天去做筆錄。立委林郁方批評,警察說的不是事實,根本是做完筆錄才函送。林郁方表示,如果依照警方的舊思維,很多年輕人會觸法,留下不好的紀錄。

 林郁方並表示,警方不要因為拚業績,就侵害了年輕人在網路上抒發情緒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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