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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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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副秘書長被害 兇手判死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25]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24日電】今年7月25日,廣東韶關市政府副秘書長黃德謀在家門口被劫殺,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後公開宣判此案。法庭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李成林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梁少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兩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法院認定,被告人梁少偉認為黃德謀很有錢,即起搶劫黃德謀財物的念頭,多次尋找作案機會,均因黃德謀不在家而未能得逞。7月25日中午,李成林、梁少偉攜帶作案工具再次竄到黃德謀的住所等候伺機作案。當黃進入上樓電梯後,兩人用仿真槍威逼實施搶劫,黃拚死掙扎,二犯罪嫌疑人往黃的肩部和胸部各捅了一刀,後逃離現場。黃德謀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次日,兩被告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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