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5日,中央電視台播出了湖南省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8·13」坍塌事故責任人受處理的消息。8月13號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鳳凰縣正在建設的堤溪沱江大橋發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974.7萬元。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湖南省有關部門已將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長兼鳳大公司董事長胡東昇、總工程師兼鳳大公司總經理遊興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長王偉波等24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湖南省交通廳、湘西自治州政府相關負責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橋集團公司,以及設計、監理、質監等單位的32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政紀、黨紀處分。
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長、州委原副書記杜崇煙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已被湖南省紀委立案,將連同此案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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