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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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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地稅局吃霸王餐徵「小姐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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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王泉成8年前斥資近億元興建的四星級明園大酒店。 本報福建傳真

 【本報訊】據《市場報》26日報道:福建省安溪縣的4星級明園大酒店的新加坡籍老闆,疑因多年來不滿當地地稅局人員吃「霸王餐」而惹上麻煩。去年9月被泉州市地稅局「報復性執法」,罰款122萬多元,當中包括令人匪夷所思的「小姐稅」87380元。

 酒店老闆王泉成說起多次向縣地稅局「討賬」的事顯得後悔說:「只怪自己思維僵化,沒考慮當地的環境。」王泉成8年前斥資億元,興建了這間當地唯一的4星級酒店。03年開業後,卻因不讓地稅局人員吃「霸王餐」而發生磨擦。

 酒店的賬單顯示,僅去年1至3月,安溪地稅局在酒店消費18289元,卻遲遲不結賬,其中包括局長黃哲源。王泉成遂派人上門追討,結果錢沒收到,卻被臭罵「不識相」!

補稅罰款122萬

 據稱,酒店多次要賬後,去年9月25日,突然有13名泉州市地稅稽查局的人到來,針對酒店進行「報復性執法」。

 次日,縣地稅局拖欠的1萬多元到賬了,可緊接著,酒店就收到稅局通知,要酒店補稅和罰款187萬多元,後經舉行聽證會,才減為122萬多元。在補繳的若干稅種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需繳納87380元的「小姐個人所得稅」。

 王泉成昨日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對與地稅局協調完全失去信心,現在糾紛已進入司法程序,只能等法院判決。他並無奈稱將賣掉酒店。

地稅局堅稱無錯

 安溪縣地稅局書面回應《市場報》稱,對於「小姐稅」的問題,是「酒店行業一些高收入服務人員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以泉州市地稅局的文件為依據;對於「霸王餐」的問題,安溪乃至整個泉州酒店業的通常做法,是給予單位消費者先行簽單消費,後再統一付款,而非經投訴半年才把錢要回;關於「報復性執法」問題,泉州市稽查局與其是平行機構,前者對明園酒店的專項檢查「是獨立執法行為,與本局無關」。

 記者就此事致電安溪縣地稅局查證,該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將由上級泉州市地稅局統一對外表態。而當記者查詢泉州市地稅局時,辦公室一人員則稱,此事涉及部門較多,局領導目前正與相關方面協調,現不方便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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