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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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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資港上市 資金或受規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27]

 【本報訊】(記者 孫然)在香港的資本市場,吸引越來越多的台資企業來港上市融資之際,有運作該類上市程序的本港律師指出,台灣當局或會進一步收緊台資上市公司的資金運用管制,令台資企業能否運用在港上市籌集的資金投資大陸充滿變數,而香港作為這些企業上市平台的吸引力或會因此被削弱。

 根據台灣當地的條例規定,台灣公司或台灣個人,就直接或透過受其控制公司,於中國內地投資,需得到「台灣投審會」的許可,而投資的金額,亦受到相關限制。

台可能限制投資內地額度

 雖然目前台灣並無法例明確規定,台資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運用非台灣個人或公司提供的資金,增資上市公司於內地的下屬子公司,從而進一步投資內地,必須經「台灣投審會」的審批,但香港美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致聰昨指出,就其個人了解,有台灣律師認為「台灣投審會」會將此類投資納入其管制範圍,並限制投資額度的可能性非常高。他指出,倘若台資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將來被限制直接或透過在中國內地的子公司作出進一步投資,這些上市公司之增長及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新措施恐會影響公司盈利

 正在處理3宗台資公司在港上市的周致聰透露,針對以上情況,台資公司正在研究轉讓股份,設立信託基金等方式,擴大該類資金獲准在內地投資的資本額度。但他表示,以目前「台灣投審會」規定的,企業投資內地的額度,將以企業資產淨值的一定百分比計算的條例來看,若台灣控股股東為一家企業,解決的辦法是可以透過增資,擴大香港上市公司的資產淨值,從而令其享有更高的投資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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