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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大學出台《在校學生結婚和申請生育的管理規定》,當中訂明,新生入學時已懷孕者,應暫緩入學,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這在全國高校尚屬首次。
據悉早在2004年,山東大學就以紅頭文件的形式確定山東大學的在校學生可以結婚生育,引起了社會和媒體的廣泛關注。時隔三年多,山東大學再出新措施,規定經批准生育的女生可在懷孕後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納入學校已婚育齡婦女管理系統,進行懷孕生育全程的跟蹤管理服務。
山東大學研究生院的小于同學說,學校作出這個規定,也並不一定就會有很多學生結婚生子。而且,「結婚生子是我們的權利,我們可以放棄這個權利,但不能被剝奪這個權利,學校的這個規定體現了對學生的人文關懷精神,我很贊成。」 ■本報駐山東記者 于永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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