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小巴大王遭親女索還小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29]
放大圖片

 ■「小巴大王」崔新曾與髮妻因爭奪青衣風水公屋,鬧出間牆分家事件。資料圖片

 【本報訊】坐擁17部公共小巴的「小巴大王」崔新,早前指控外孫女吞佔其小巴,要求索償300多萬元。但崔新女兒昨入稟法院,指父親和她的女兒均只在她受信託代為託管小巴,又指女兒私下賣掉其兩部小巴,要求兩人交回兩部小巴擁有權及賠償310萬元。

稱其父以信託人投資

 原訴人為崔惠芳,答辯人則為其父崔新和女兒潘詠珊。原訴人指,她於八○年代開始與父親合作投資小巴生意,購入多部小巴。至2000年9月,父親向她借款160萬元,翌年卻只還了10萬元,並在她同意下以150萬元在其信託下繼續投資小巴;原訴則以女兒的名字為其中3部小巴註冊。原訴其後於2003年借款給女兒買下一部小巴,而其父親則於2004年將其中兩部小巴按揭取得90萬元,但沒有立即把款項歸還原訴,而繼續進行小巴買賣。

 原訴續指,父親多年來一直沒有交代小巴帳目,而小巴維修費亦由她來支付,惟父親卻於本年中興訟,訛稱所有小巴都是由他擁有的,並向外孫女潘詠珊追討賠償。另一方面,原訴又指女兒把小巴據為己有,不但沒有把購買小巴的借款還給她,還私下賣出兩部小巴,並拒絕把其餘兩部轉回她名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