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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皇粥店」金光華廣場分店20多名員工,在被木板封堵的店舖門前靜坐抗議。本報深圳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8日電】三間香港知名餐飲連鎖店位於羅湖區金光華廣場的分店,日前同遭遇租賃糾紛。其中一間「海皇粥店」更被業主以沒有提出續約申請為名,強行封舖。今早,海皇粥店執行董事港人蕭楚基到深向律師了解情況,被封店舖的逾20名員工則在店舖門口貼橫幅抗議。而業主金光華廣場的法律顧問董運東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商場只是行使業主權利,收回到期的商舖,並表示當仲裁申訴下達後,無論結果如何業主將會遵守。
死約到期 生約突加租六成
在深圳羅湖區捲入租賃糾紛的三家香港知名餐飲連鎖店,分別是「海皇粥店」、「蛋撻王」、「大皇拉麵小籠包」位於羅湖區金光華廣場的分店。據了解,前日晚,業主金光華廣場派人到「海皇粥店」分店外,將整個店舖用木板密封。其間有人報警,轄區派出所派警員到場將施工工人及店員帶回調查,但無結果。
蕭楚基表示,3年前他委託同事孫亦兵(中山人)與深圳市金光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租用金光華廣場B2層一個300餘平方米的舖位,經營「海皇粥店」,當時簽訂了6年租賃期(3年死約、3年生約),首2年固定租金每個月人民幣64,680元,其後每年各以5%、6%、7%、8%遞增。在3年死約屆滿的3個月前,公司同事就到業主寫字樓談續約一事,但不獲接見。公司又於8月致函金光華租賃部負責人,同樣不見回音。
業主解釋:租戶未申請續約
然而,在10月公司則接獲業主通知租約期將滿,要加租60%才能續簽。蕭楚基稱,他們和面臨相同困境的另兩間港人食店,已將情況向中聯辦和駐粵辦反映,兩者對事件表示關注。
深圳羅湖金光華廣場企劃部總監奚克棟及法律顧問董運東接受本報查詢時則表示,商場並沒有收到店舖的續約申請。封舖一事只是商場行使業主權利收回到期的商舖,對於正在進行的仲裁,結果一旦下達,商場將遵守。兩人並稱,商場也準備追究相關店舖的責任。而近期商場將邀請有關部門,希望在他們的監督下,將收回的店舖內屬於店方及店方員工的物品清理出來,移交給對方。
深圳律師楊一平表示,在租賃雙方申請仲裁的過程中,業主進行封店,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導致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可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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