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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28日電: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及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內線交易案,台灣最高法院認定高等法院並未查清內線交易的犯罪所得,因此於28日發回高院更審。
趙建銘和父親趙玉柱因為涉及利用內線消息,買賣台開股票牟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的共同犯罪所得金額超過新台幣1億元以上,因此加重趙建銘等四名被告的刑度,分別判處趙建銘和趙玉柱7年及9年半有期徒刑。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犯內線交易罪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犯罪所得逾億元,最輕也要判7年重刑,因此,犯罪所得的計算,會影響被告的判決刑度。
案件上訴經過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高院原判決在犯罪所得的計算標準,以及計算的時點,都未說明清楚。至於趙建銘父子購入股票,有部分未賣出,其犯罪所得如何計算,在原判決理由中也未見說明。因此,將本案發回高院更審。發回的部分,包括趙建銘父子,以及共犯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4人的內線交易部分,以及趙玉柱涉及侵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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