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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節能設備—太陽能發電板。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岑思敏)樓宇裝潢講究排場,不少大樓的電梯大堂採用以鎢絲電燈泡照明的水晶吊燈、空調長期開啟、升降機全組開動……卻苦了「地球先生」。環境局昨日正式就強制性《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展開公眾諮詢,規定全港的新建商業大廈所有地方,以及住宅和工業樓宇的公用地方設施需符合節能守則,現存的樓宇若涉及大型翻新工程,亦會受到規管。有關建議會令建築工程成本增加約3至5%,成本或會轉嫁消費者。
《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公眾諮詢期3個月,預計2009至2010年的立法年度會交由立法會通過。雖然立法未能即時執行,但局方仍鼓勵發展商自行開始遵守有關守則,因為提升建築物的能源效益對發展商的商譽亦有好處。
《守則》早有 惟成效不彰
1998年當局推出自願性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但成效不彰,至今全港只有791幢建築物參與,當中大部分為政府樓宇,私人樓宇數目只有24%。消息人士指出,基於該守則過往只屬自願性質,發展商對守則亦只持觀望態度,未有強烈經濟誘因參與計劃。當局認為,現時正是適合的立法時機,讓《守則》成為業界共同的標準。
新樓圖則須節能評審
建議新建的商業大廈所有地方、住宅及工業樓宇的公用地方內的設備,均需符合節能守則,樓宇未動工興建前,圖則需通過能源效益評審,樓宇的五大設施包括照明、空調、電力、升降機和自動梯都要符合能源效益。落成後,每隔10年需進行能源審核,而機電工程署亦會定期進行抽樣檢查。
現存的樓宇方面,所有涉及大型翻新工程的現存商業大廈,當工程涉及更換裝置大型組件,或建築物的翻新工程範圍超過樓面總面積50%,便須符合《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
舊樓大翻新亦要符守則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則承認,實施有關建議會令建築費用增加約3至5%,但這項投資平均在5至6年便會回本,因為有關大廈的電費每年能節省1成至1成半,有關建議實施後的首10年,全港可節省28億度電,可減少排放196萬公噸的二氧化碳。他指出,能源耗用量和溫室氣體排放有密切的關係,可提高樓宇的能源效益,顯著節省能源,協助緩減全球暖化和改善本港的空氣質素。
環保團體指措施來得遲
環保團體香港地球之友,對於政府遲了8年才推出強制《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感失望,但也認同《守則》能提高建築物能源效益,是紓緩空氣污染及氣候變化的良方,促請政府盡早推出進取、全面的強制《守則》,並以達至建築物零排放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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