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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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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能否實現普選 變數在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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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見圖)指出,2017年普選特首的表述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權威性,雖然還有5部曲的要求,但這只是程序的問題,並不表示中央對2017年普選特首的表示或承諾會有任何的改變,而特地來港出席座談會的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已解釋得很清楚,故「現時的變數是在香港,並不在北京」。

 他解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對普選時間表作出的承諾,故中央不會反對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建議,但要視乎在2017年之前的1至2年,當時的行政長官是否真的提交報告予人大常委會,而有關普選方案是否獲得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的通過。

 被問及2012年的選舉辦法修改未能獲得通過,2017年是否依然存有行政長官普選,陳弘毅回應指,由於是假設性的問題,喬曉陽並沒有對此作出直接回應,只稱要為2017年普選特首準備,2012年需要對現有的選舉安排作出修改,令其進一步民主化,以根據循序漸進的原則達致2017年普選:「如果2012年政改方案不能通過的話,並不利於2017年普選。」他表示,希望特區政府與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對此作出協商,令2012年選舉辦法更為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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