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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地女公安在港歡度聖誕,卻在「拆禮物日」被3人打傷及搶劫,連公安的證件也被搶去。涉案的其中一名車房工人被起訴一項搶劫罪,暫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其間獲准以2千元擔保。
報稱為汽車技術員的被告駱偉明(39歲),暫被控一項於本月26日,在元朗南邊圍和兩名被逃人士搶劫內地女公安陳紅,劫去陳的中國身份證、雙程證、公安工作證、電話、現金及化妝袋,總值2,280元的罪名。
控方透露案情稱,事主在案發時獨自回家吃晚飯,但途中被3人搶劫,並遭拳打腳踼。事主報警後,驗傷後發現她面部有觸痛,身體及背部有瘀傷,手及四肢有擦傷,身上財物全失,至今仍未找回包括公安證的財物。
翌日事主乘坐警車,在警員陪同下在附近認出被告,立即拘捕他。被告承認案發時在案發現場,但否認搶去財物。
控方指,因被告有7次刑事記錄,當中涉及不誠實的案底,加上有在逃人士,反對被告保釋。不過控方沒有透露涉案女公安來港的原因是公幹或是旅遊。
7次刑事案底 涉案車房工獲保釋
辯方則反駁,被告擔任車房汽車維修員工10多年,與妻及兒子同住,妻亦有到庭準備為被告保釋,被告亦居於事發地點附近,而且被告並非當場被捕,而是在案發翌日,在被告身上沒有檢獲贓物,應是一名在逃人士取去事主的財物;辯方認為指控不強,案發於夜間,可能認錯被告,要求批准擔保。
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以2千元擔保外出至明年1月25日再訊,其間以待控方提取法律指示及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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