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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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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販毒 中二生判更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04]

 【本報訊】粉嶺官立中學4名女學生於校內「索K」暈倒送院,提供毒品的17歲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販毒罪,在求情稱為講義氣而協助同學買「K仔」望換取同學認同,惟裁判官吳蕙芳質疑被告既販毒又吸毒,行為損人不利己,判他入更生中心,更特意叫他坐於犯人欄,聽一宗有多次吸毒案底的中年男人案件,要他以此為鑑。

 被告楊治偉案發時為粉嶺官立中學中二生,早前承認去年6月11日在校內收取一名中二女生200元人民幣後,將一包氯胺酮交予買家,她與另三名女生輪流吸食後感暈眩,然後送院。

官命當庭向母認錯

 被告透過律師呈上多封家人、社工和老師寫的求情信,而被告的父母、胞弟、姨媽和兩名社工都到庭支持被告。辯方律師引述其報告指,被告非癮君子,感化官雖不建議他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但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輕,05年來港後,不熟悉香港生活環境,交友亦有困難,為融入校園生活,始愚蠢地賣毒品給同學,希望輕判。

 裁判官吳蕙芳看過被告自己撰的求情信後,指其用字口語化,學業成績亦欠佳,直言不明他智力無問題,成績何以如此差勁,籲他將來要好好讀書。被告亦應裁判官要求,當庭向母親說「阿媽,我知錯啦,之後會改過」,其母聽後感動得眼泛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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