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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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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港台稿費 DJ陳敬創不認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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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香港電台唱片騎師陳敬創(見圖),涉嫌虛假申領撰稿及資料搜集費一案,昨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透露被告將不會認罪,案件排期至5月26日開審,被告繼續獲准以兩萬元保釋外出。

 案件預審期7天,控方指將有7名市民任控方證人,包括5名香港電台職員和兩名銀行職員。辯方表示,將會有3位或以上辯方證人作證。案件於4月16日會先進行審訊前覆核。40歲被告陳敬創,被控10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和兩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被告於00年10月至02年2月,涉嫌不誠實使用10張付款申領表,顯示其母親王玉芳曾以藝人身份,替港台提供撰稿及資料搜集服務,以及虛稱母親及另一名人士為港台提供服務,詐騙港台逾9萬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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