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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最後一部影片宣傳品。
周璇與大她三歲的畫家唐棣相識,雙方互生愛慕,周璇再度懷孕。1952年,正當二人準備註冊時,唐棣被法院以詐騙罪和誘姦罪傳喚。據唐棣憶:「周璇在劇影協會以組織名義要求下,被迫庭證。」但璇、唐當庭之詞卻無一被採,唐被判3年,璇被徹底隔離,璇所有財務均由劇影協會婦聯管制,「每個月,璇按規定只能從自己的存摺中領取很少生活費(15元人民幣),且手續繁難。為此,周璇寧可寫信向香港好友借錢,也始終不敢向劇影協會婦聯要求動用自己的錢」。1952年8月30日,32歲的周璇生下次子周偉。
從1951年夏天到1957年之間,劇影協會婦聯分別使用:周玉芳、周守貞等名字,先後將周璇輾轉京、滬兩地四家精神病院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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