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寰亞老闆林建岳否認超速駕駛紅色法拉利一案,昨於荃灣裁判法院續審。高級警員陳德昌(譯音)作供稱,案發時與警長於北大嶼山公路往青衣方向路段13作車速觀察,他形容該段路面平坦和有微彎。他續稱,當時見到一輛法拉利以比普通車快的速度,駛入青嶼公路8號收費站,遂以鐳射槍對準車牌位置發射,測出該車車速為每小時119公里,並由警長作記錄,再通知設置路障的警員截停該車。就傳票內容指林的車速為每小時114公里,陳解釋指,由於鐳射槍有誤差,若偵測車速高於100公里時,會扣減5公里,以示公平。
陳在辯方盤問時表示,使用鐳射槍後,會直接交給下更警員,而毋須交還槍房。案件今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