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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勞資審裁處去年首11個月共處理5,600多宗僱員追討欠薪個案,涉及金額2.35億元。但有獲判勝訴的僱員仍被拖欠薪金;而勞資審裁處共發出171張傳票,較前年155張傳票增10%。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當局會對有能力清繳欠款、但拖欠薪金的僱主採取嚴厲懲處,如去年有僱主被重罰7萬元,更有僱主被判即時監禁兩周;而當局會聯同司法機構檢討改善措施,保障僱員權益。
勞資審裁處於2005和2006年,分別處理6,570和6,543宗僱員追討欠薪的案件,涉及3.25億元和3.3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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