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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根據國際癌症研究所最新研究顯示,影響晝夜節律的通宵輪值工作,可能會導致僱員患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當局計劃於今年首季向全港僱主發出指引,提醒僱主注意員工的編更安排,盡可能取消固定通宵更工作。而特區政府所有通宵更的外判工作,將由12小時一更改為8小時一更。不過,由於醫學界對通宵工作引發癌症仍存在分歧,加上證據有限,故暫時不會考慮將通宵工作的僱員患癌,列為《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職業病。
通宵工患癌 未列職業病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針對有關調查,質詢當局會否將僱員因通宵輪值而患癌列為「職業病」。張建宗在回應時說,癌症一般源於多種因素,例如家族史、吸煙、飲食等,及這些危險因素的相互作用;而部分因行業性質而容易引致僱員患癌者,例如工作時暴露於某些化學品而引致的皮膚癌或泌尿道癌、從事製造或修理木製成品工作而引致的鼻腔癌,已有明確醫學證據顯示它們與特定工作的關係,因此這些癌症已被列為職業病。不過,他強調,醫學界對通宵工作會否引發癌症意見仍然存在分歧,故不能將之與暴露於電離輻射、石棉等可確定為人體致癌因素的工作相提並論。
當局擬首季向僱主發指引
張建宗說,國際間一般建議輪值工作的編排,應視乎工作性質,如工作是否危險、單調、是否要求過高和對安全有重大影響、運作需要及是否需要夜間輪值等因素,盡量安排每一更不多於8至12小時,以減低輪值工作對僱員健康的影響。勞工處已計劃參考國際間普遍採用有關通宵工作之職業健康保障措施,向僱主和僱員發出實務指引,而處方並會詳細研究世界衛生組織今年稍後正式發表的有關專題報告,藉以完善指引。
政府服務方面,由於各部門須按其實際及獨特運作需要編排工作更分,以靈活應付服務需求,故當局並沒有計劃要求部門在所有涉及輪值作業的工作崗位劃一編更。而政府外判的工作主要集中於康文署、食環署、房屋署和政府產業署。根據這些部門提供的資料,大部分政府的外判工作毋須員工12小時通宵輪值,而其餘少數需要員工擔任這類輪值工作的合約,亦會在合約期滿後改為8小時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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