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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色膽包天的13歲輕度弱智男童,先後在柴灣及筲箕灣區非禮7歲女童及17歲中四女生,又曾打劫另一男童20元。男童早前承認6項控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入感化院。裁判官梁榮宗表示,以13歲的年紀干犯壞事,被告可算是「做到極限」。
只有13歲的被告早前承認3項非禮、1項毆打襲擊、1項外出攜帶偷竊工具及1項打劫罪名,昨在求情信中表示,已深切反省事件,在還柙兒童院期間,學會尊重別人的感受,亦懂得自律不再犯事,立志努力讀書,將來或從事理髮、營業員及網路維護員等工作,最後有禮貌地要求法官不要介意他寫錯字,更祝福法官新年快樂。
官指願意改過「有得救」
梁官參考過被告的求情信,雖認為被告已懂得考慮別人的感受,並願意改過自身,知道人的價值,更恭喜他「有得救」,相信其前途亦肯定無可限量,但一再重申被告干犯了嚴重的罪行,因為被告做事為所欲為,以打劫、傷人及非禮等行為滿足生活需要及性慾,若他已成年,將無可避免面對10年的監禁,告誡被告的父親監管兒子,重視他做壞事已做到極限的問題,否則將來重返社會,也只會是個任意獵食的危險人物。
案情指,被告先於去年5月11日,在筲箕灣明華大廈地下一中心補習誘騙女童到梯間,伸手到她裙子非禮她的臀部和私處。其後於11月10日,被告在柴灣翠灣戴C樂場內手持c刀威嚇要殺死另一女童,並用他的舌及陽具非禮她的私處,又在女童面前手淫至射精;兩日後被告尾隨一名17歲中四女生步出興華壑@電梯,非禮她的胸部和下體,揚言要強姦她。被告被捕時,承認曾打劫另一男童20元,更被搜出犯案時使用的3對勞工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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