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網11日報道:1月10日,陳國良等15位浙江村民狀告國家發改委的官司一審勝訴。
官司緣於浙江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的一場拆遷糾紛,自2006年起,陳國良等人在苦苦追尋一則政府公開信息中提到的16條違規道路的「黑名單」,兩度申請行政複議無果,最終將國家發改委告上法庭,並創造了讓國家發改委在行政訴訟中敗訴的紀錄。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07年12月24日做出的一審判決,撤銷了國家發改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行政複議的決定(發改複不受字[2007]2號),並責令其對15位浙江村民的行政複議申請重新做出審查決定。
代理此案的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律師袁裕來,在狀告國家環保總局勝訴之後,又一次在同行政機關的「較量」中成功地運用了司法審查機制。
而在行政複議等行政內部監督救濟渠道多年來功能未能充分彰顯的情況下,這樣的案例,對促進依法行政意義非凡。
拆遷糾紛引出「黑路」
2006年,位於浙江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下稱「之江度假區」)的新建道路項目——麗景路道路工程,將杭州市西湖區轉塘鎮龍王沙村陳國良等15位村民的居住房屋和部分土地納入拆遷和徵收範圍。
因此,法院做出了撤銷國家發改委的複議決定,並責令其對原告的複議申請重新進行審查的判決。目前,國家發改委是否上訴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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